一带一路下的第四种物流模式介绍——TIR模式

九州物流网2020-09-21

  2013年我国倡议并主导的跨国经济带,简称为“一带一路”。其中的一带就是从我国出发,沿着陆上丝绸之路以欧洲为终点。在这个经济发展区域中,物流模式的选择和各种因素的衡量,对于物流管理者而言,存在着不少的挑战,而笔者刚刚在去年末完成的新模式-TIR模式,因此对于这个别于一贯使用的其他运输模式,肯定了其中的优势和发展潜力,甚至称为一带一路的第四种物流模式也并不为过。

  在这条经济发展带中,海运,陆运,空运都起着重要的作用,陆运中分为铁路运输与公路运输,由于海运无法深入到欧洲的内陆地区,空运又过于昂贵,铁路运输首先发力成为主要的运输方式,而2016年,当我国成为第70个加入《国际公路运输海关公约》(The Customs Convention on the International Transport of Goods under Cover of TIR Carnets),简称TIR公约,而直到2019年5月我国海关宣布全面实施《TIR公约》(参见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90号(关于全面实施TIR公约的公告),标志这个模式开始正式助力一带一路的发展。

  尽管在时效和成本处于中间位置的铁路运输,尤其中欧铁路运输蓬勃发展,但是在一系列问题出现的情况下,导致某种程度上这种运输模式并非最优选择。

  中欧铁路由其中的主线运营,而作为不同的运输起点,比如从深圳,从上海,就要涉及接驳问题的考虑,而且班列各线路的运营组织主要依赖地方线路平台公司,但是地方线路和整体依然不能建立一体化的协调机制,因此造成冲突时常发生。另一方面,最主要的是中欧班列沿线的蒙古、哈萨克斯坦、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波兰、德国等国家不同程度地存在运输基础设施落后的情况。这些国家或者是由于铁路老化、失修等使得班列运行速度低,或者是由于列车车辆不足、换装设备少、线路铺画少等导致班列运力难以跟上中国不断增长的需求。特别在某些过境国家,换装,仓储的效率低下,造成堵车现像,既降低运输质量又增加了班列成本。

  TIR模式完全落地后,直接能够提供门到门的服务,以及在中途不验货、不开封,只需接受始发地和目的地国家的海关检查,这样充分利用了公路运输的快捷,尤其是灵活性,从而在一定成本的情况下达到运输速度的优化。

  从华南出发到西班牙的TIR模式运输仅仅只需要16天,其中完成清关并送到目的地,充分地为物流提速。

  TIR模式主要靠以下五大支柱

  其运营模式如下图

  通常由起运地海关处理出口手续,海关根据运输经营人在TIR 证(货单)上填报的情况检查所载货物。海关对装载室加封,在TIR 证上作相应记录,保留一联凭单(白页)并填写相应的存根。然后TIR 证被交还给运输经营人,经营人开始运输作业。在离开该国的国境时,海关检查封志,从TIR 证上撕下第二联(绿页),并填写相应的存根。随后车辆即可离开该国,海关填写的存根构成运输经营人的这项TIR 作业在该国已经结束的证据。

  除非某地海关怀疑存在欺诈情形,或封志有问题,或有理由认为TIR 证已被篡改,它即可对货物进行核查,并在必要时中断TIR 作业,否则在途经国可以凭借TIR标识做到快速放行,节省在国与国之间的通关时间。根据海关资料显示,中国实施TIR系统后,使用TIR证进行通关可降低通关时间30%-80%,最多可减少6天的通关时间。

  一旦这种模式全面展开,受惠于公路集散的,其辐射范围必然也增加更多的集散,拼装和对应的TIR运输业务。从我国延申至欧洲内陆的跨境运输和国际贸易将会进一步发展。

  笔者因此看好这种第四种物流模式的发展。不知其他物流从业者怎么看待呢?

  以下是TIR凭证的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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