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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货代人应注意,国家外汇管制加强,已有货代公司被罚1105万!

     近期,国际贸易和物流界可以说是风声鹤唳!

  美国对伊朗土耳其等国接连制裁,多国货币崩盘,没完没了的台风和延误跳港爆仓,每一个都不停地搅动着外贸和货代的心弦。

  而其中最最最让外贸和货代关心的,无疑是持续波动的人民币美元汇率,因为外贸货代企业手中持有大量应收应付美金港币等费用,汇率的变动将让你的盈利分分钟上窜下跳!

  据不少搜航网友反馈,原本就对外汇有着严格管制的中国,近期随着国家外管局对大量外汇违规案例的公开通报,业界日益感觉到结汇付汇方面的严肃性!

  因为,除了大量外贸涉案企业被查之外,目前已经有货代物流企业因此被罚1105万!!!


  以下是搜航根据国家外管局公开通报的违规案例中,小编选取的5起和外贸货代物流业相关的典型案件,值得各外贸货代人借鉴。

  在这些通报的案例中,不少企业案例都涉及了虚构转口贸易背景,使用其他公司的或者是虚假的、无效的提单,逃汇或非法对外付汇等行为。


 案例1:天津滨海海通物流有限公司 逃汇案

  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天津滨海海通物流有限公司虚构转口贸易背景,使用其他公司已经提货的海运提单,对外付汇4651.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构成逃汇行为,严重扰乱外汇市场秩序,金额巨大,性质恶劣。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1105万元人民币!

  案例2:上海珂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逃汇案

  2016年1月,上海珂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勾结境外关联公司,伪造海运提单,虚构转口贸易,向境外非法转移资金824.8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380万元人民币。

 案例3:深圳市圣灏实业有限公司 逃汇案

  2015年3月,深圳市圣灏实业有限公司通过虚构转口贸易、篡改提单信息、伪造海运提单等手段,从银行骗取贸易融资849.49万美元,非法转移境外。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5万元人民币。

 案例4:宁波北工能源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11月,宁波北工能源有限公司与境外公司勾结,虚构转口贸易,使用无效的海运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向境外非法转移资金804.9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52万元人民币。

  案例5:青岛泽瑞凯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逃汇案

  2016年1月至12月,青岛泽瑞凯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使用虚假合同、发票,对外付汇1692.8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构成逃汇行为,严重扰乱外汇市场秩序,性质恶劣。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56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