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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小知识:关于海运单证流转程序办理的那些事

     在进出口贸易中,货物从发货人委托货代安排到运输至目的港,收货方提货完成,这中间都涉及到海运单证的存在,海运单证也是证明持有人有权提权相关货物的证据。那么关于海运单证及其流转程序又是怎样的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1、装船单证

  装船单证是由托运人来办理的,托运人填制的托运联单包括托运单、装货单、收货单等,由于这三个单证内容大致相同,所以将它们合并成联单,一次打印制成。

  托运单:托运单也是定仓委托书,内容有托运人、船名、目的港、货名、标记及号码、件数、重量等项。

  装货单:即承运人办理的装船单证。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在接受托运人提出托运申请后,发给托运人或货运代理人的单证。

 2、卸船单证

  卸船单证则是由收货人来办理,收货单是指货物装船后,承运船舶的大副签发给托运人,表示已收到货物并已装船的货物收据。收货人收到正本提单后,向承运人的代理人换取提货单;代理人签发提货单后,须保持正本提单、舱单和提货单内容相一致。

  小伙伴请注意,当发生收货人实收货物少于提单或发生残损这种情况时,必须索取货物溢短单或货物残损单,并凭以通过代理人向承运人索赔。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海运单证及其流转程序办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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