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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邮印发《意见》:建立实施快递行业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家邮政局于近日印发《关于支持民营快递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4项工作措施,以更好地服务民营快递企业发展,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活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快递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时间缩短至法定时限一半以内。积极推进全流程在线办理“一网通办”,实现企业“最多跑一次”。推进减税降费,全面推进邮政业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引导中小民营快递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推动解决中央和地方相关政策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加强企业培育,推动转型升级。培育市场份额高、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质量效益优的民营快递企业。不断完善城乡物流网络节点,深化快递与交通协同发展,强化运输衔接,提升能力保障。加快完善跨境寄递服务体系,培育具有国际一流竞争力的快递企业。提升创新发展能力,鼓励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快递企业。积极引导民营企业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提升企业引进高端技术、项目和人才的能力。提高企业现代管理水平。支持民营快递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民营快递企业从价格竞争转向服务质量竞争。提高从业人员能力素质,畅通民营快递企业人才成长阶梯和发展通道。


  三是完善监管措施,营造公平环境。深化邮政业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实施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提高政府部门履职水平,加快形成适应“互联网+”等新模式、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强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快递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实施快递行业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探索对守信快递企业提供“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四是加强组织协调,提升保障水平。促进形成政企亲清关系,创建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充分保障民营快递企业合法权益。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加大对企业调研力度,建立定期沟通互动机制。提升行业精神文明水平,加快民营快递企业内部非公企业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建立,支持行业青年创新创业。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展示优秀企业家精神。加大政策落实力度,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民营快递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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