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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港或将无偿转让100%股权给青岛港集团

  7月9日晚间,青岛港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青岛港集团发来的《关于接受无偿划转威海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的通知》。青岛市国资委、青岛港集团与威海市国资委、威海港集团有限公司于当日签署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威海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威海港100%股权无偿划转给青岛港集团。此次无偿划转尚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本次经营者集中申报。

  此次无偿划转完成后,青岛港集团将持有威海港100%股权,成为威海港的唯一股东。威海港的主营业务为集装箱、金属矿石、煤炭等货物的装卸和配套服务、物流及港口增值服务、港口配套服务、融资租赁服务、客滚班轮运输业务等,青岛港的主营业务为集装箱、金属矿石、煤炭、原油等货物的装卸和配套服务、物流及港口增值服务、港口配套服务、金融服务等,威海港与青岛港在主营业务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


  考虑到威海港规模相对青岛港较小且威海港货物处理能力较为有限,威海港和青岛港在主营业务上的竞争程度有限。此外,考虑到下文所述的青岛港集团出具的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预期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对青岛港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为保护青岛港的合法利益,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青岛港集团作出如下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情况下,按照有利于维护投资者利益的原则,积极规范和发展上述竞争业务及资产,为该等业务及资产注入青岛港创造条件,并自威海港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及国有产权变更登记完成后36个月内,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本集团和青岛港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文件,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后注入青岛港。2、青岛港集团作为青岛港控股股东期间,不会利用自身的控制地位限制青岛港正常的商业机会,不会从事任何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活动。3、青岛港集团作为青岛港控股股东期间,将继续履行本集团此前做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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