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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货代物流企业因危险品瞒报已被通报


  害人又害己,危险品瞒报没有侥幸。

  近期,各大海关、船公司针对各类危险品瞒报、误报事件频发通报,但危险品瞒报还是屡禁不止。日前,义务市打击烟花爆竹等违规出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当地公安、商务、应急管理、海关、税务局等部门,对随机抽取的XX供应链、XX物流等4家货代物流企业,在烟花爆竹出口、仓库安全管理、组货管理等合规化经营情况进行督导时,发现这些企业都存在组货管理不规范等情况,并进行了通报。具体通报如下:  

  义乌市对于存在非法出口烟花爆竹、违规组货等破坏外贸秩序行为的企业,将采取停业整顿、吊销相关资质等措施,直至对实际控制人实施市场禁入等各项措施处理。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一类危险品,尤其在天气炎热的夏天,烈日暴晒后的集装箱内部温度可高达70度,以夹藏、伪报等方式违规出口烟花爆竹,缺乏相应的安全措施,将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去年,上海港曾查获一起重大烟花爆竹瞒报出口案,发现5个集装箱6000余箱申报为“垃圾桶”的烟花爆竹,火药总量约为70余吨。其中,出口商、货运代理、报关行、物流运输等4名涉案人员全部获刑,被判处有期徒刑4-5年。近年来,有不少大型集装箱船由于货物瞒报、误报等原因,而导致危险品爆炸、火灾等事故。一旦事故发生,后果将无法想象。再次提醒各位货主货代们,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常见的危险品运输风险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托运人和货代企业有意或无意地不做危险货物申报,利用与普通货物之间的运价差,获取不当得利;

  托运人和货代企业对危险货物识别不清,导致在申报、包装、装箱等方面的疏忽;

  危险品装箱不当,致使危险货物无法经受海上运输的常规风险;

  对《联合国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国际危规)缺乏了解,托运人或货代企业未对装载危险货物的集装箱进行正确和充分的标签和标示;危险品集装箱没有按照《国际危规》的要求进行船舶积载或隔离,或被错误地装载在了船舶不适合的位置上;

  有关危险品集装箱被装载在厂不具备相应类别危险品的船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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