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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打破显性隐性壁垒 促进经济循环畅通

  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明确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防范粮食能源等重要产品供应短缺

  根据意见,我国将建设现代流通网络。具体包括:优化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数字化建设,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形成更多商贸流通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培育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化平台企业和供应链企业,促进全社会物流降本增效;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积极防范粮食、能源等重要产品供应短缺风险;完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推动交通运输设施跨区域一体化发展。

  市场设施的高标准联通不仅局限在物流网络,还包括完善市场信息交互渠道、推动交易平台优化升级。记者获悉,我国将统一产权交易信息发布机制,实现全国产权交易市场联通,推动各领域市场公共信息互通共享;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积极破除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区域壁垒,加快推进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建设,不断完善交易规则。

  为资本设“红绿灯”防止无序扩张

  在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方面,我国将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加快培育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培育发展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

  对于备受关注的资本市场,我国将强化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统筹监管;发展供应链金融,提供直达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加大对资本市场的监督力度,健全权责清晰、分工明确、运行顺畅的监管体系,筑牢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安全底线;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止脱实向虚;为资本设置“红绿灯”,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意见还明确,在有效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结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全国能源市场建设。

  不能以“内循环”名义搞地区封锁

  面对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我国也将着力强化反垄断,完善垄断行为认定法律规则,健全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反垄断审查制度;破除平台企业数据垄断等问题,防止利用数据、算法、技术手段等方式排除、限制竞争;加强对金融、传媒、科技、民生等领域和涉及初创企业、新业态、劳动密集型行业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加强对电网、油气管网等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的监管;加强对创新型中小企业原始创新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意见也提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市场主体、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强全链条竞争监管执法,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条,治理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同时,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力戒贪大求洋、低层次重复建设和过度同质竞争,不搞“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环,更不能以“内循环”的名义搞地区封锁;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为企业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只有国内市场高效联通,才能扩大市场规模容量,发挥市场促进竞争、深化分工的优势,进而形成强大的国内市场。

  本文来源于北京日报,不代表九州物流网(http://www.wl890.com)观点,如有侵权可联系删除,文章所用图片来源于网络,文章图片如有侵权可联系删除。

关键词: 政府政策,交通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