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航空物流政策合辑

九州物流网2022-04-02

  为使广大会员企业了解航空物流政策,把握行业政策趋势,中物联航空物流分会秘书处整理2022年3月出台的相关行业政策。分会始终坚持“服务企业,推动行业”为宗旨,反映行业情况和企业诉求,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工作,推动各项政策逐步落实。

  欢迎大家提供政策线索,关注公众号并联系我们,积极参与行业政策研究和推动工作!

  1. 中国民航局发布《民航局关于加快成渝世界级机场群建设的指导意见》

  2月22日,中国民航局发布《民航局关于加快成渝世界级机场群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了到2025年的发展目标和到2035年的远景展望。到2025年,成渝世界级机场群初具规模,国际服务能力、综合保障实力、市场发展活力、创新发展动力大幅提升,多领域协同发展水平明显提高,成为支撑我国民航发展的第四极,对成渝地区增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打造内陆开放战略高地、构建现代经济体系和建设世界级休闲旅游胜地的战略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具体目标为:国际枢纽功能迈上新台阶、综合保障能力实现新提升、便捷高效服务达到新水平、创新协同发展形成新局面。

  到2035年,全面建成双核引领、便捷通达、安全可靠、智慧先进、绿色集约、协同高效的成渝世界级机场群,共商共建共享的协同机制更加完善,区域一体化航空市场更加成熟,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民航科技创新中心、国际一流的教育培训高地和现代产业集群,成为引领带动多领域民航强国建设的先行示范区,有力促进成渝地区构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系和打造高品质生活服务圈,为成渝地区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活跃增长极和强劲动力源发挥战略支撑作用。

  《指导意见》重点从5个方面做出具体部署:

  一是坚持双核引领,加快提升国际航空枢纽竞争力。包括:提升国际航空枢纽能级,强化机场综合交通支撑,打造机场高质量发展标杆等内容。

  二是坚持协同发展,加快提升机场群综合保障能力。包括:加快完善中小机场布局建设,着力提升空管保障支撑能力等内容。

  三是坚持共建共享,打造便捷高效的航空服务网络。包括:构建便捷航空出行服务,打造高效航空物流服务,提升通用航空发展水平等内容。

  四是坚持创新驱动,共创民航科技创新和产业高地。包括:打造一流民航科技创新中心,推动民航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高素质民航人才基地等内容。

  五是坚持合作共建,携手构建区域民航协同新机制。包括:深化多领域民航市场化合作,健全区域民航战略协同机制等内容,为《实施意见》落地实施提供保障。

  原文:【民航局出台关于加快成渝世界级机场群建设的指导意见】

  2.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十四五”物流业发展规划(2021-2025)》

  2月28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十四五”物流业发展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将福州建设成为国家物流枢纽,基本建成外联内达、城乡协同、区域联动、智慧互联、绿色低碳的现代物流体系,智能化、数字化、平台化、国际化、绿色化水平显著提升。2025年,全市物流业增加值力争突破890亿元,年均增长10.9%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约5.2%左右,占服务业比重约8.7%左右。

  其中,在航空物流方面,《规划》提出:

  打造空港物流集聚区。依托长乐国际机场区位优势、集聚周边物流园区、快递处理中心、冷链物流中心等物流设施,建设空港物流集聚区,形成连接海峡两岸的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和现代保税产业基地。

  全力提升空港物流集聚区能级。以机场二期扩能建设为契机,打造连接海峡两岸的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和现代保税产业基地,提升空港物流集聚区综合服务能力,创建空港国际品牌。加快构建完善的航空物流集疏运网络,推进“高铁进机场”,形成机场与高铁无缝衔接。引进国内外知名航空公司,增开国内外航线航班,大力发展航空物流业。扩大机场货运场站规模,提升货物处理能力,增强货运时效,吸引省内航空货物集聚。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整改,力争设立空港综合保税区,争取国家、省级政策支持,打造航空物流政策高地。

  原文:【福州出台“十四五”物流业发展规划】

  3. 中国民航局关于《公共航空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3月2日,中国民航局发布《公共航空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 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 、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 “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中国民用航空局政策法规司(邮编:100710)

  3.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GB@caac.gov.cn。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日。

  原文:【民航局就《公共航空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4. 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布《宁波市综合交通发展“十四五”规划》

  3月10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布《宁波市综合交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到2025年,宁波外联内畅、安全便捷、智慧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将初步建成,世界一流强港基本建成,海港、空港、陆港、信息港“四港”联动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交通运输对国家战略大局、长三角城市群和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综合治理和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为交通运输现代化和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成为建设交通强国的典范城市。

  《规划》明确,高标准打造国际航空枢纽,加快组建本土航空公司。深度参与长三角世界机场群建设,实施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四期扩建工程,优化机场交通中心布局,提高轨道交通接入能力,联动铁路西站打造“空铁一体”综合门户枢纽。建设宁海、宁波杭州湾等通用航空机场及宁波栋社国际机场通用航空功能区,前期谋划余姚、象山通航机场。

  在国内航线打造北京、广州、深圳等商务快线的同时,精准布局国际航线,提高至东南亚、日韩、中东欧、北美等重点地区的通达能力,加强与中东欧国家基地航空公司合作,构建以中东欧为基地面向欧洲的辐射网络。

  加快组建本土航空公司,增强航空运输发展主导权。鼓励航空货运公司通过购买、租赁全货机等方式扩大机队规模,加快提高航空货运服务能力。

  原文:【宁波出台综合交通发展“十四五”规划】

  5. 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武汉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

  3月21日,武汉市印发《武汉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促进两条综合运输大通道(中部陆海大通道、航空运输大通道)内畅外联,推进五大综合交通枢纽(铁路客货运双枢纽、全国公路路网重要枢纽、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国际航空客货运门户双枢纽、全球性国际邮政快递枢纽)一体融合,推动五大市域交通运输体系(公众出行、城市配送、绿色交通、数字交通、交通治理)便利高效,在通道建设、公交优先、应急物流、车路协同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领域突破发展。


  《规划》提出,构建链接全球航空运输大通道:

  构建覆盖广泛的国际货运航线网络。大力拓展以全货机航线为主的国际航空货运网络,打造服务全球国际贸易的航空货运大通道。强化与国际货运枢纽的中转与联运协作,提升国际航空货运能力。巩固加密欧美货运航线,加强与亚太地区、东盟国家主要货运枢纽的联系,增强与东北亚、东南亚的货运联系,开通至澳洲、中亚等货运航线,到2025年,国际及地区客货运航线数达到80条。高效联通国内主要中心城市的货运枢纽机场,稳步拓展与国内枢纽机场之间的全货机航线网络,构建“腹舱+全货机”协同发展组织模式。

  提升国际航空运输专业服务水平。积极引进基地客运、货运航空公司,培育引进国际航空公司、大型货运代理企业、国内外大型快递企业、卡车航班公司等在机场集聚发展,提升航空客货运服务能力。提高机场通关便利化水平,推广实现“一次支付、一次值机、一次安检、行李直挂、无忧中转”服务,吸引国内外旅客途经武汉停留。完善航空口岸综合功能,提高货运航班安检和通关效率。提升冷链物流、航空快件、活体动物、危险品、超规货物等专业化运输服务能力。

  《规划》提出,打造空港门户枢纽:

  提升武汉天河机场国际门户枢纽地位。实施武汉天河机场扩容工程,建设第三跑道、谋划第四跑道。探索武汉天河机场与中心城区之间快速联通方式,将其打造成为快速衔接高铁和城市交通的大型国际航空门户枢纽。完善机场内部货运区道路建设及机场周边路网配套设施,积极布局建设城市货站,提高机场地面集散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快完善汉南通用航空机场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客运功能。

  大力建设武汉临空经济区。推进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天河航空城)建设,在武汉天河机场周边布局功能齐全、集约连片的设施集群。提升航空运力及机场地面服务能力,完善区域对外交通网络,打造集空运、科技、医疗健康、商务会展等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功能于一体的国际开放门户和航空都市。

  打造航空客货运“双枢纽”体系。围绕武汉—鄂州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推动武汉天河机场与鄂州花湖机场联动发展,完善两枢纽快速衔接通道,以卡车航班为重点,建设辐射中短程市场的地面物流集疏网络;创新空铁联运货运发展模式,构建辐射全国主要城市群的空高联运网络。加强两机场运营合作,协同使用空域资源,实现航线互补、联动发展,加快形成航空客货运“双枢纽”。

  《规划》提出,建设全球性国际邮政快递枢纽:

  完善快递基础设施。依托武汉天河机场和鄂州花湖机场,加强国际快递航空枢纽、口岸国际邮件交换站和快件监管区建设,推动邮政和快件处理中心等基础设施与交通枢纽同步建设。在武汉临空经济区、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等区域,建设一批全国性和地区性快递分拨集散中心,巩固和提升武汉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和华中快递物流中心地位。支持企业建设邮政快递公共配送中心,推进武汉城市圈寄递同城化发展。

  建设国内国际运输邮路。依托武汉发达的公路干线网、武汉天河机场和鄂州花湖机场航线网、中欧班列(武汉)和高铁网、长江等运输通道,做强公路邮路、做精航空邮路、做大铁路邮路、做实水运邮路,畅通国内国际邮路运输通道,形成通达广泛、互联高效的邮政快递网。完善城乡公共寄递末端网络,持续推进“邮政在乡”“快递进村”工程,实现行政村快递网点全覆盖。聚焦重点国家,完善日韩、东南亚、俄罗斯等周边区域国际邮路通道,逐步打通面向西欧、中东、美洲、非洲、大洋洲等远程区域寄递邮路通道,推动建设服务稳定的国际网络。

  提升枢纽开放功能。研究邮政业服务跨境电商支持政策,推动“寄递+跨境电商”。鼓励邮政快递企业探索建立海外仓,联合境内外上下游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协同布局。大力发展邮政快递专线及包机运输,主动服务高科技企业“走出去”。支持寄递企业开展国际小包业务和国际航空快件中转集拼业务,扩大国际快件通达范围。优化邮件快件在通关、结汇、退税等方面流程,协助推进“单一窗口”建设,推动实现邮关、商关、跨境电商一体化。

  原文:【武汉出台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

  6. 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安徽省“十四五”物流业发展规划》

  3月2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安徽省“十四五”物流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显示,安徽省将在“十四五”期间大力发展供应链物流、民生物流和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助力全社会物流成本整体下降,加快建设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现代物流网络。到2025年,全省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降至12%左右,培育年交易额超1000亿元的商贸枢纽型市场3~5家。

  “十四五”时期,安徽省将培育物流新业态新模式,立足壮大新动能,加快培育发展航空物流、高铁物流等新兴业态,推动物流商业模式、产业形态创新应用。

  推动航空物流发展方面,《规划》提出,加快补齐航空物流短板和弱项,打造与先进制造业发展水平、外贸规模、消费能力相适应的航空物流服务体系,构建“安徽123快货物流圈”,实现货物国内1天送达、周边国家2天送达、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达。推动合肥新桥、芜宣机场协同联动、错位发展,创建合肥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同时,大力引进、培育货运基地航空公司,深化与东航、国航等大型航空公司合作,培育以合肥、芜湖为主基地的本土航空货运企业。

  原文:【安徽出台“十四五”物流业发展规划】

  7.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劫难若干措施》

  3月2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针对民航业,《若干措施》提出,提升航空运力和机场集货能力。对航空公司新开通国内定期客运航线每条给予500万元资助,新开通定期货运航线每条给予最高不超过7000万元资助。

  新开通短期货运航线(含包机航线),按出港货量每吨500元的标准资助,每家航空公司的资助上限为500万元。

  对航空货运代理、进口生鲜冷链分别给予国际出港货物、国内出港货物、进口生鲜冷链产品每公斤0.08元、0.05元、0.5元的机场服务保障费优惠。

  原文:【深圳将对新开货运航线给予补贴】

  8.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

  3月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针对民航业提出了六项纾困扶持措施:

  1. 2022年暂停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1年,对省内运输机场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应退尽退。(省税务局负责)

  2. 有条件的地市根据实际需要,统筹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地方自有财力,支持疫情防控任务重、运营困难、资金缺口大的航空公司和机场发展。(省财政厅,相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广州、深圳、珠海等地市尽快出台新的客货运航线补贴政策,已承诺给予航线补贴的地市要将补贴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相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

  4. 省财政、有条件的地市财政加大对省内民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对民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资金给予贴息补助。(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相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 积极争取民航发展基金等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省内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安全能力建设、中小机场运营、航线网络拓展等。鼓励符合条件的机场(不含通用机场)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需求。(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配合)

  6. 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对枢纽机场的信贷、结算等综合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省内机场、航空公司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省内机场、航空公司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省内机场、航空公司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便利服务。(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相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原文:【广深珠将出台客货补贴新政】

  9. 民航局运输司关于《航空货站收货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3月28日,民航局运输司发布《航空货站收货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现面向行业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4月15日前反馈至wuliuchu@caa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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